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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关于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集体备课会的补充通知

作者:郎昆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05   浏览:次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集体备课会的补充通知

各普通高校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党校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集体备课会的通知》(中校发〔2023〕56号)要求,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育部定于 2024年 1月 9—13 日联合举办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集体备课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省级党校分课堂报到时间:

2024年 1 月 8 日(星期一)14:00—18:00。

省级党校分课堂报到地点:

1.请四川大学等 21所高校(名单见附件 1)前往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彭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 988号)汇通楼大厅报到。

2.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等 116所高校(名单见附件2)前往中共成都市委党校(龙泉驿区驿都西路 1492号)锦官城大

委党校彭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 988号)汇通楼大厅报到。

二、培训对象

高校“形势与政策”教研室主任和全体专职教师在省级分课堂相关校区参加封闭式培训(各校参训名单前期各校已经报送,教育厅已报教育部备案,请各校按报送名单组织参训,不得随意更换参训人员)。高校分课堂请按教育部规定的参训范围做好组织工作。

三、有关要求

1.请高校党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在1月 7日前认真开展行前教育,重点加强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培训纪律、安全风险、保密要求等相关教育。每个学校都要指定领队,加强学员管理。省级党校分课堂培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员不得擅自外出、不得会客,无极其特殊的情况不得请假。

2.本次培训采取集中视频授课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请参训学员认真学习,围绕如何开好讲好“形势与政策”课,充分准备、深入思考、积极交流研讨。

3.请参加省级党校分课堂的学员携带身份证和省级党校分课堂报到通知单(见附件 3)到指定校区报到,培训不安排接送站,学员车辆一律不进入学校。学员培训费由培训班主办方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4.培训期间,所有学员须按有关规定不得携带手机及其他影音设备进入课堂,不得对培训内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不得通过手机、微信等发布所有与培训相关的信息。

5.对培训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不认真参加学习讨论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6.高校分课堂参照上述要求,召开专题会,对全体学员提出工作要求,严格加强过程管理,严格纪律要求,不得通过手机、微信等发布所有与培训相关的信息。

四、联系方式

1.报到联系人: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彭州校区江义18190978378;李川:18190977983;中共成都市委党校黄晓虎18681290490。

2.教育厅宣思统处:丁璐、赵艳秋,028-86117162。

附件:1.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彭州校区参训学校名单

    2.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参训学校名单

    3.省级党校分课堂报到通知单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2024年 1 月 4 日